大意了。
在进入中城区的头一天晚上便遭受偷袭是墨忧没算到的,金龙组的人比他想象的更加鲁莽。
墨忧喜欢蠢人,因为他们好控制,可他厌恶又蠢又莽撞的人,多了的一个形容词经常会带来意料之外的麻烦。
因为鲁莽,反而不会顾全大局,不,他们或许都不明白大局的含义。
背靠墙壁、躲在垃圾桶后的墨忧轻轻吸了一口气,抖个不停的手死死按住胳膊,濡湿粘稠的液体渗透外套,从指缝蜿蜒。
微眯的眼睛扫过巷口的晃来晃去的亮光,密集的脚步声为夜色添了几分急促。
“快!分头去找!”
“冯哥说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来的是三个人,他们受了伤,肯定跑不远!给我仔仔细细地搜!”
脚步声如催命符,在之前就有人用手电筒扫了巷子里面,只不过他躲在垃圾桶后面,那些人看一眼就走了。
不过保不准会有人突然进来查看,暴露只是时间问题,他又受了伤,拖久了恐怕胳膊就废了。
掺杂着疼痛的呼吸轻而又轻,顺直的碎发扫过仓皇眉眼,在即将面临死亡的时候,他想的不是归魔会,不是跟随他的手下,而是——
他的怪物。
不想死,不甘心。
若是怪物回来没找到他,怎么办?
至少、至少要再见它一面——
心跳加速,墨忧提了一口气扶着墙站起来,默算着金龙组人搜寻的规律,在脚步声刚消失的两分钟后,他走出了藏身之处。
走过的路在脑海展开立体图像,他凭借着记忆向一个方向踉跄离开,刚开始一切顺利,没遇到金龙组的搜查。
手电筒提供照明的同时,也暴露了金龙组的位置,墨忧总能提前躲开。
不禁庆幸夜晚是里世界的领地,街道明面上不会有无关之人乱晃,晃了晃因失血过多而恍惚的脑袋,刚要继续前进时,刺目的光打在了他的脸上。
“归魔会的副会长,墨忧是吧?”
冯六双手环胸,阴恻恻道,“挺能躲啊,害得我们好找。”
学聪明的冯六这次行动身后跟了三十多个人,气势浩浩荡荡,脚步又轻又快,明显身手不错。
应该是金龙组的精英,墨忧冷静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