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女面面相觑。
苏云叹了口气:“这个不是人参,这叫玉米,产自高句丽东边很远的地方。”
“它的作用,不只是能用来吃饱,在这乱世更是救苦救难的神物!”
“专治饿病和穷病!”
苏云怎么也没想到,产自南美洲和中美洲的玉米。
居然会因为海外贸易,出现在东海郡?
按记载这玩意儿应该是明朝才有。
莫非…这千年间其实有不少神物早就传来了,只不过因为汉人不认识,才被错过?
直到明朝才真正认识到它的用途?
糜贞也意识到了这玉米的不凡之处,能让苏云如此变色的,定不简单。
“那这个能种吗?产量高不高?”
“能种,很好活,而且产量很高,最少亩产500斤以上。”
苏云木然的说道。
这玉米尚未经过优良育种,是最原始的玉米。
产量和味道都不如后世的玉米。
他不敢把产量吹的太高,与后世优化无数次,亩产一千多斤的玉米没得比。
但即便如此,放在眼下这个社会,那也是让全民免受饥饿的超级神物。
足以让所有的诸侯疯狂!
不仅能当主食吃,如果吃厌了还能磨成粉做别的食物,用来喂猪喂鸡鸭都是极好的东西。
就连玉米杆子,都能用来榨糖,可谓全身都是宝。
若是有了玉米在手,他有信心在几年时间内,让曹营的底蕴实力翻几倍!
再也不用为了军粮而发愁!
他苏云没有什么追求和理想,唯一想做的…就是让普通老百姓吃饱。
哪怕一日两餐,都是粗茶淡饭。
因为他曾经淋过雨,所以他…想为这些苦命人,撑一把力所能及的伞。
听完他对玉米的所有介绍,糜贞与黄舞蝶大惊失色。
“什么?亩产50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