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维尔笑着说道。
他原先还总是锐评曼联球员,觉得这个不好那个不好,其中有故意搞流量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恨铁不成钢。
如今曼联也有着大大小小的问题。
不过,没有了之前暮气沉沉的感觉,让人看到就能感到朝气和希望。
对于一个老红魔来说,这就是最美好的事情。
“斯科特,有没有蜕变的感觉?”
楚风取下队长袖标递过去,“来感受一下责任。”
小麦有些惊诧地低头看去,沾满污渍的队长袖标,是他梦寐以求的东西。
只不过当他拿在手里时,却似乎有种很烫手的感觉。
“还是还给你吧。”
麦克托米奈摇摇头。
在足坛中有个不成文的规定。
队长不是由那些最有经验,出场次数最多的球员担任。
而是要由最有领导力的人担任。
比如2002年率领球队完成复仇的贝克汉姆、1998年把英格兰队带进世界杯的因斯、2005年伊斯坦布尔挺身而出的杰拉德
麦克托米奈认为自己还不够格,所以他连试着戴一下袖标都不愿意。
“没关系,反正早晚能戴上。”
楚风也没在意。
像小麦这样低调务实的球员,相较于追求更华丽的个人数据,更注重团队的整体利益。
或许职业生涯前期不会太亮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断提高,直到成为真正的领袖。
“我倒希望一辈子都没机会。”麦克托米奈露出真挚的笑容。
虽然跟楚风在同一队伍,就像是身旁有一个太阳,无论你绽放出多亮的光芒,都很难被外界所关注到。
但他会踢得很舒服,不用考虑太多问题,也不用担心陷入迷茫。
因为有人在前面给他指引方向。
“。”
楚风并没有回答,拍拍小麦的肩膀,转身逐渐远去。
当今足坛一人一城几近绝迹,其中的原因非常复杂。
商业、金钱、媒体、舆论等等。
忠诚已经慢慢变成了一种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