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
齐椋给自己找了个理由:他们顺路。“走吧,”他说,“一起回去。”
歌手似乎对这个安排没有异议,跟在他身旁,背上的吉他时不时发出颠簸声。
醉意没有减弱歌手聊天的兴致,每走过一个街灯,他就会想出一个新问题。
“你在那工作多久了?”
“三个月。”
“每天都是晚班?”
“嗯。”
“老板为什么招你呢?肯定不是因为口才,”歌手忽然绕到他前面,仰起脸,仔细观察他,“因为你长得帅?”
齐椋低头看了他一眼,然后绕开继续往前走:“我记账不出错。”
“哦,”歌手转过身,跟了上来,“那你很擅长记数字了?”
“还行。”
对方想了想,说:“212738467593。”
齐椋皱了皱眉。
“证明给我看嘛。”
齐椋不喜欢这种出题式的对话,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在脑中复诵了一遍,把数字报了出来。
歌手睁大了眼睛。“哇,真厉害,”他说,“能再说一次给我听吗?”
齐椋无奈地重复了一遍,歌手感佩地点点头。“真好,”他说,“现在你不会忘了,去掉第一个数字,就是我的电话号码。”
齐椋转过头,对方弯起眼睛,笑盈盈地盯着他看。
他无意招惹这个漂亮的男人,他的生活已经千疮百孔,除了窒息和绝望外,没有其他感情的位置。
可是,他答应了一起回去,所以还是走在对方身边,听着他继续提问。
“我的歌好听吗?”
对方问。
齐椋“嗯”了一声。
“哪句最好听?”
对方又得寸进尺。
齐椋想了想,说:“compass那一句。”
“啊,你听得懂啊?”
这有点冒犯,好像酒保不该有这么高的英文水平。不过,齐椋心中的刺痛并非来源于此。
他只是忽然意识到,自己还记得当年苦读的那些单词,还曾经有过五光十色的校园生活,还曾经畅想过远大前程,衣锦还乡。
然后……他抬起头,永安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