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比他在他监狱里花几百块买的衣服都还要舒服和舒服。
一个小时,顾烽大概半个小时左右就走了出去。
穿着出来的衣服他装起来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
他身上有几千块钱,全部都是在监狱里靠自己的双手,努力工作得来的。
曾经还有人试图偷盗他的钱,让他直接把对方的手指掰断了一根。
那人不敢出去喊冤,偷盗在里面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是会被电击的。
那一个夹子将一根手指给轻轻夹住,哪怕可以挣脱,但是一旦强烈的电流通过来,受刑的人别说是跑了,只能全身哆嗦,然后屎尿失禁。
那种感觉,顾烽是一次都不想去承受。
五千块左右,被顾烽给好好揣在身上。
这座城市发展得太快,三年前和三年后,仿佛是两个世界。
街道变了,楼房变了。
到处多是几十层的高楼,也就是街边的一些商铺会矮点,但很少能够见到底层的居民楼了
站在路边,顾烽招收叫停了一辆出租车。
坐进车里,在司机打表后询问顾烽是准备去哪里的时候。
顾烽刚想说自己的家,猛然清醒过来,上辈子他就是这样做的。
出来后第一时间就迫不及待想冲回来,将那些人渣们给狠狠揍一顿,然而等到他真的冲到家外面的时候,却发现那个屋子里住的人根本全部不认识。
是一群陌生人。
他们也不知道顾明江到底是谁,连这个名字都不认识。
当时自己是怎么做的,抬脚就去踹别人的门,导致那家人连忙就报警,等到警察来了后,他被带去了警局,在里面被教育了一番,被告诫刚出来就好好做人,如果再随便犯事,就再进去。
顾烽想到那一幕就头开始发疼。
他的家没有了,背叛利用他的家人也都为了避开他,选择躲了起来。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这会拿着他给他们背锅赚来的钱,还在出国游。
估摸着要一周后才会回来。
也行,晚点回来也好,到时候再给他们一个大大的惊喜好了。
渣滓家人见不到,那就去见另一人好了。
那个人是顾烽在监狱里,最想念的一个人。
对方在他进去后不久就和白富美订婚了,只是两人还没有马上就结婚,白富美本人好像都还没大学毕业。
不过现在估计毕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