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了,他清楚地看到他爹飞快避开地上的肉向他冲了过来。
他刚想转身,他爹就一把抓住了他,熟悉得让人痛苦的棍子抡了起来。
高高举起的棍子在王磊眼里变得缓慢,他的瞳孔慢慢放大,吓的。
王母和王翠捡起地上的肉,两人没有意外地听到小弟一声痛呼,但她们都一脸冷漠。
“啊——”
“爹你轻点!”
“你就一个儿子!”
王母满脸心疼。
她心疼得不是被打得嗷嗷叫的儿子!而是散落在地上滚了灰尘的肉。
要知道,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肉了。
况且这还是自家女儿好意带回来的。
所以怎么不心疼?
“好好的东西,全让你弟糟蹋了。”
王翠默不作声地捡起地上滚有灰尘的肉,王母知道她在生弟弟的气。
王翠真的厌烦自家这个混子弟弟。
从小到大,就没让父母省心过,让干活不干活,让种地不种地,到处惹是生非,和着一帮混混到处溜达威胁别人抢东西。
村里的人看到小弟哪个不是想扇几巴掌的,她小弟就是做得那么惹人厌。
还天天嚷嚷着自己是不会种地的,他是要去县城里工作的。
去县里工作?她这愚蠢的弟弟就是喜欢做美梦。
要钱没钱,要权没权,就一个穷苦百姓,能得到城里工作?
叹了口气,认命地捡着蛇肉。
“没事,洗洗就好。”王母伸出空闲的手拍了拍,安慰着一脸幽怨的女儿。
肉这么珍贵,不可能会丢掉。
村里人常说,吹一吹还能吃。
王翠是知道,但她就是不悦。
肉是她亲手切,花了小心思在墨母手上拿的,走了六里地拿回来的,怎么不让她生气。
突然她就想起了墨南歌,一经对比,还是墨南歌讨人喜欢。
要知道,她刚进墨家就非常厌烦墨南歌,因为在他的身上看到了王磊的影子。
现在一对比,墨南歌比她弟好了不知多少,虽然油嘴滑舌,但能让大伙都开心。
况且这三天还让他们天天吃上肉。
不像她弟,到处惹事生非,惹得家里上窜下跳,没有一天自己爹娘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