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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第一个代言(第2页)

陈梓妍:“你们三个人平摊的话,稍微好一点,不过,以你现在的收入来看,每个月六七千块的房租,还真有点够呛。”

陈梓妍当然是夸张了,陆严河现在的收入虽然没有特别高,好歹也是个走红的、有知名度的明星了,现在工作又这么多,《城市游记》的两期录制以及《年轻的日子》的录制,还是赚了一些钱的。

她这么说,是知道以陆严河的性格和目前的收入,他肯定舍不得出这么多钱。

陆严河想了想,说:“我们先去看看吧,要是太贵的话,就住个小一点的算了。”

陈梓妍:“李治百肯定懒得跟你们住小房子。”

哦,对,还有这位娇生惯养的李少爷在呢。

陆严河说:“呃,那岂不是注定要花这么多钱租房子住了?”

“住个好点的地方也挺好的,你们要在这里读四年书,至少要住四年。”陈梓妍说,“别舍不得花这个钱,你是艺人,保持自己的状态是第一位的,住得不好,心情也不好,懂吗?”

陆严河有些无奈地看了陈梓妍一眼,说:“梓妍姐,你兜兜转转半天,就是为了跟我说别舍不得花钱啊。”

陈梓妍:“嗯。”

“知道了。”

在很多事情上,陆严河发现陈梓妍经常会用她的方式来帮他调整一些观念,也会用她的方式来帮他规避一些可能会出现的矛盾。

陈梓妍是在提前提醒他,李治百的消费观念跟他不一样,别到时候为了出钱的事产生一些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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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把自己知道的那些综艺金点子给整了一份出来以后,陆严河就跟打开了任督二脉似的,但凡闲下来一点,就开始回忆自己还知道哪些不错的创意,不错的点子。

以前陆严河总想着,好东西要捂在自己肚子里,等自己有能力做主做出来了,再慢慢做。现在他却意识到了一条新路子,没办法完全按照之前做出来的,但可以跟现在的一些东西做结合啊。

对影视剧来说,除非你是天才导演,一个狗血故事也能被你拍成艺术品,否则什么都不如一个好故事,一个好故事对所有创作者的吸引力都是非凡的。

对综艺节目来说,一个金点子就能做个四五季的,比如全民选秀的《超级女声》,比如在选秀节目风风火火很多年之后搞出一个“拍灯”盲选的《中国好声音》,比如在选秀节目烂大街的时候反其道行之的《我是歌手》。

简而言之,就是敏锐地捕捉到大众的心理,在市面上还没有出现这种产品的时候,就按照这种心理精准设计出相应产品,满足大众心理需求,一炮而红。

在《跳起来》这本书上,陆严河已经充分地享受到了身份带来的好处。

不是艺人身份,不是有点知名度和粉丝,鬼才愿意在这个时代帮你做一本Mook。

陆严河想要做《跳起来》,是因为想要跟陈思琦有一个长期的、稳定的话题。想把《年轻的日子》拍好,是因为想要跟李治百和颜良有一个长期的、稳定的合作项目。

陆严河来到这个世界才一年,他已经有了珍视的人。

他希望自己能够乘风而上,让陈梓妍的神话延续,也希望能够有能力去帮助到自己身边的人,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当然,当然,最重要的是,是他自己想要变得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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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男人看房子还是比较省事,没那么多要求,一是地理位置好一点,二是环境好一点,三是安保性好一点。

三个人都是艺人,李治百这个当红一线就不说了,陆严河也是肉眼可见地呈上升趋势,以后狗仔不会少,宁愿现在多花点钱,也要确保私密性。

中介带着他们仨看了七八个房子,兜兜转转,货比三家,最终挑了一个距离振华和京艺都只有差不多二十分钟步程的高档小区——当然,价格更是贵得让陆严河和颜良心痛。

李治百大手一挥,说:“别管房租了,我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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