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差个体味。
推开包厢的门,刺鼻的血腥味混杂着酒味和呕吐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刺激人的嗅觉神经。
于天看着墙上大大的‘李’字,太阳穴突了突。
那不是李字,那是嚣张。
他的脸火辣辣的疼。
姐夫成沙坤交给他两件事,一是李旭,二是金坤赌场。
金坤赌场现在运转得很好,用日进斗金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要是让病床上的成沙坤看到一箱一箱的现金堆成小山,他一定立马从病床上跳下来。
夸他能干。
因为,仅仅两天的订单,是以前半年才能赚的钱。
可是,李旭呢?
人在哪!
一根吊毛都没见到。
功过相抵,他就是个loser。
他走了进去,一屁股坐在温阳和沈却尸体中间,点燃一根进口古巴雪茄,任凭鲜血沾湿他那昂贵的西装裤。
“天哥,您。。。”
“我们去楼上吧,脏了您的衣服。”
“不,我就坐在这里等。”于天伸手摸了一下沙发上还有余温的鲜血,“脏吗?这都是兄弟们的血,把剩下的五个堂主都叫来。”
“告诉他们,我就在血泊中等着。”
于天的声音出奇的平静。
越是如此,越是让人感觉到他平静声音被极度压制的狂风暴雨。
小弟们噤若寒蝉,退了出去联系剩下的五个堂主。
五个堂主脸色阴沉陆续赶到,看到房间内血腥的一幕,也是吓了一跳。
见人都来齐。
于天缓缓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第一个堂主跟前。
忽地。
抬手一巴掌狠狠抽在脸上,顿时,五根血指印留在他的脸上:“你他妈在九龙大街小巷采灵芝吗,等李旭成熟才能采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