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人。要不是将死之人呢?
不是将死之人,在自身拥有完整,健康的生命的情况下,还会捐吗?
换句话说,你会愿意为了别人的死亡,捐出自己的心脏吗?
如果是家人,可能会。
但若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呢?
不会,至少绝大多数人不会,这不是道德绑架,而是最基础的自我保护就不能选这个选项。
至于器官回收
“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
“她想将器官,重新拼起来?”
忽然间,徐嚯说出一个没有任何依据的无端猜测。
重新拼起来!?
刹那间,现场包括法医在内,所有人齐齐错愕。
将捐出去的器官全都收回,然后拼起来!?
这怎么可能!!?
但众人却没人反驳。
如果,这个器官来源人,真的和凶手存在莫大的关系的话。
对方有这个念头,倒是十分有可能。
可同样的
“不会有任何一家医院。甚至是国家,官方本身就不允许一个健康的人,捐献出自己的心脏!”
徐嚯话锋一转,投向另一处。
国家不允许正常人捐献出心脏,这是写在法例上的!
这是违法的,不道德且疯狂的事情!
也就是说,捐献者,要么是要死了,要么是不会影响到自己的生命。
但这起案件的器官来源者。
如果合法,那对方必然是绝症患者或是无法救回的那种外伤。
不过假如对方和凶手存在某些关系,捐赠器官必然需要她签字,一旦签字就代表是她主动捐出的。
凶手自然也不会做下什么非法的事情。
而案件就摆在面前,那么只能说明。
这是一起非法性质的器官移植!
甚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