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钱财和食人的案子,在现代是否还会发生,在这个并非茹毛饮血的时代,文明的时代,有没有里子。
上一世,西国出了一起案件。
案件的主要逮捕目标,可以说成是个俱乐部。
俱乐部内部人员四五十人,这些大概率只是外层人员,被俱乐部老板等会员挡枪用的。
而则四五十人的俱乐部之所以被警方逮捕
聚众!
食人!
字面意思,对方便是犯下了这个罪!
他们的食物来源都是哪?
主要来源,便是人贩子手里拐卖的。
不要以为被人贩子拐卖走就只是被卖到某个家庭去,黑窑厂,园区,黑市手术间,甚至是。
餐桌!
东国有吗?
嘿,东国也有,且例子不止一例,其中流传最广的案子数量是多少?
七个?八个?又或是十个?
都不是。
四十二。
夫妻肺片、爆炒心肝、油爆腰子。
足足四十二!
至于为了钱是否能杀人。
死者身上其实没多少钱。
这年头没有电子支付,都是现金,但实则也不会带很多现金外出旅游,都是一张卡,要花就取钱。
一个人身上最多也就一两百的现金,凶手即便是将衣服什么的都卖了也不过三百元。
既如此,为了三百元,能杀人吗?
能。
甚至说,三百太多了。
一块钱也能杀人!
曾经出现了一起案件,一碗热干面因材料涨价,店主人细细一算发现赚不了多少钱,于是便涨价一元。
而也就是因为这一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