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计只身下南洋闯荡,最终靠着讲义气和“文化水平高”征服了一帮苦力,成立了兰芳会,最终建立了这么一个公司性质的海外汉人国度。
其创业历程,离奇程度超过。
但若是细究起来,历史上的布衣天子往往都有很离奇的好运!大约,这就叫天命所归吧。
客观的评价,罗芳伯是个英雄,是个被正史低估的英雄。
他整合了散布在婆罗洲的汉人,制定了在这个时代最先进的制度,兰芳的最高统治者叫“总长”,而且是由公司内重要骨干推选担任。
【比华盛顿的那一套,大约还早了几年。】
但他的内心还是自卑的,极度渴望得到大清朝廷的认可,渴望得到官职封赏,成为海外藩国。
倒也不必苛责,人不是神仙。
英雄,可以有缺点!
……
只能说以王神仙这种段位的掮客,兰芳公司高层所有人的正治智慧捆在一起,都不是他的对手。
甚至,
他还以私人名义赠送罗芳伯一件御用香囊。
明黄的龙纹绸缎、精致的做工,唬的罗芳伯当即朝北磕头谢恩,笃信不疑。
过了一段时候,他具体拿出了空白的总督批文!
白纸上提前加盖了两江总督的印章,意味着任何时候,他可以在纸上填写任何内容,当即生效。
这是何等奢遮的人脉,何等豪横的气度?
兰芳公司所有人都被深深的折服了!不敢想,这是从母国来了一位何等尊贵的爷!
得罪了他,就是得罪了大清!
伺候好了他,就是间接伺候了大清!
王神仙:我,就是大清!
……
罗芳伯主动赠送了一块靠近卡普阿斯河,直接通向加里曼丹海,占地2000亩的土地。婆罗洲的土地不值钱!
他欣然笑纳,
招募了上千劳力,开始建设自己的庄园——王府!
除了兰芳公司不超过一个巴掌数量的重要人物,其他人若想登门求见,门槛很高。
想一起喝杯茶,50两金子!
想一起吃顿饭,100两金子!
想通过自己打通咱大清朝廷的上层关系,金子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