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暮黎微微一笑:“青芜确实招人喜欢,不仅皮肤白、长得好看,还会写诗作画。除了两条废腿,当真是个打灯笼都难找的极品帅霸。”
随即,她话锋一转,“但是,兰尽落你想过没有,能诗会画的人,内心基本上都很骄傲,他怎能容许自己接受你的怜悯与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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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尽落猛抬头,愕然:“我没~~”
“那是你觉得,”金暮黎道,“何况他之前受过很重的情伤,如今已是心如死灰,谁都不会再相信了。”
兰尽落低声喃喃:“之前……”
金暮黎看着他:“兰尽落,但凡有点眼力的人,都能看出妘青芜的不同,尤其是和我说话时所用的语言。”
兰尽落迅速抬眸,身体绷直。
金暮黎幽幽一笑:“神界大劫,我和凶兽拼死战斗重伤后,四魂珠之外的本体灵魂碎片曾游荡到另一个空间,并在那里存在不少年。而妘青芜,也是通过千载难逢的时空缝隙,无意识地飘到这里来,稀里糊涂进入妘家三公子身体的。”
兰尽落睁大眼。
随即不久,他紧绷挺直的身体便缓缓放松下来,渐渐的,嘴角还勾起一抹淡笑,轻轻道:“我早就察觉到了,只是一直不敢相信。”
他抬眸笑望金暮黎,“如今听你这么说,我才真正确定。”
金暮黎笑笑,随即又正色道:“但在这个弱肉强食、以武为尊的世界,写诗画画既不能作为糊口吃饭的手段,也挡不住无眼刀剑。妘家三公子的残疾即便能治好,他的年龄也早已过了最佳习武期。所以妘家堡,才是他的最大依靠。”
兰尽落沉默。
金暮黎干脆把话说得更明白:“青芜太反常,也太明显,妘家人不瞎,不可能发现不了。之所以继续留着他,继续疼他,是因为这具躯体还活着,还是妘家三公子。熟悉的脸,依然属于妘家并未改变的血脉,对活着的人,都是慰籍。”
兰尽落的手,缓缓捏成拳:“吃穿不愁,对他好,照顾他,我也能做到,且比他们做得更好。青芜不需要人住屋檐下,接受这份施舍。”
金暮黎挑挑眉。
“这么好这么完美的人,怎能过那看人脸色、寄人篱下的生活,”兰尽落的眼里有微光,“他天生就该挺胸抬头,直着脊梁看天观云,迎风听雷。而不是迫于生活,把自己困在那方牢笼般的小天地中。”
金暮黎啧啧两声:“难怪说恋爱既能让聪明人头大无脑,智力直线下降,也能把流氓变成诗人,诗人变成流氓。”
兰尽落:“……”
这是夸还是损啊。
“可能是我岁数太大,经历太多,老实说,兰尽落,男人被爱情袭脑时的甜言蜜语和承诺,在我眼里都是听听就算、不可当真的空屁,让耳朵开心一下就得了,”金暮黎翘起二郎腿,手指不时轻敲桌面,笑得吊儿郎当,“女人嘛,都得自己强大,自己养活自己,自己保护自己。把爱情当饭吃,最后肯定会饿死。妘青芜也一样。”
兰尽落道:“不要对男人有偏见,起码我和夜大哥不在其中。”
金暮黎不理这茬:“妘青芜虽然身体残废,目前也只会写诗作画,但他终究是男人,有颗奋起的心。你把他想得比女子还羸弱不堪,想一辈子照顾他,却不知,此举只会让他比在妘家堡更无尊严。”
兰尽落微微皱眉,欲驳,又一时找不到恰当话语。
“青芜只有一条路,也是最光明的一条路,”金暮黎道,“既然他占用了三公子的身体,以后就该代替三公子好好活下去,为三公子尽尽孝道、兄友弟恭的同时,利用妘家堡的特有资源,让自己强大起来。”
兰尽落竟不想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