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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宁王之乱染血的夜(第2页)

油灯这玩意儿家家户户都有,但是蜡烛…整个赵家村乃至整个梁松山山头上,吴氏都无比确信只有她一家有这东西。

是赵月姑从朱厚熜家里拐带回来的玩意,对,吴氏认死理的认为,是自家不要面皮的姑娘拐带回来的,无论朱厚熜怎么解释这是送给吴氏,吴氏也不会相信……

蜡烛要比油灯值钱的多,当然这也不是平民百姓一丁点都买不起的东西,当年自己的铁山哥娶自己过门的时候就特意拿狐狸毛换过一双大红烛,那红烛可好看了,点起来的烛火也亮堂堂的不知道要羡煞多少人家。

当年也就自己过门的时候点了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早上自己就后悔了,直骂赵铁山是个败家的,叫等好红烛点了一小半儿去,叫她这个内里缝补着过日子的,每每想起这个事儿还心疼的不行。

那大半个人的红烛就被自己收着,后来逃难的时候,当家的为了多带一些粮食,那些玩意儿就落下了,现在想起来又后悔的不行,早知道如此,当初就不用舍不得,趁早用了,好赖也是自己给用了不是,免得现在回想起来,一想到被哪个歹人现在正拿在手里用,就觉得糟心不已。

当然吴氏也就是个嘴硬的,因为在她看来被自家女儿拐带回来的另外几根蜡烛,她也还是舍不得用,静静躺在家里柜子当中,跟个传家宝似的。

吴氏站起了身子,家里男人待会儿要回来了,有起灶生火着急,吃饭早的人家,这会儿已经在点引火干草,添柴热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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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氏家里因为有一个小娃儿,她必须把食补的两个方子再看一遍。

那是正经找小王郎中求来的好东西,既能叫家里小子,猛蹿个头,也能叫家里男人长足力气。

她当然不认得字,用的也是一套鬼画符般的玩意儿,实际上那个食补的方子她早就已经烂熟于心。

但架不住村里许多妇人,比如赵老六家也有生了娃儿,他家媳妇就喜欢时不时窜来问这个方子,吴氏为了彰显自家作为村长夫人的不一般,便弄虚作假的,使了这么一套功夫。

虽然在她丈夫有时没奈何去讲这个事的时候,她总是缩的像一团鹌鹑一样,但架不住被妇人询问时,她来上这么一个看字的动作,是真能叫四周传来艳羡目光,夸赞声音。

不论自家丈夫在如何说,她是打定主意,不可能轻易收了小动作去。

吴氏抬头望了一眼天空,此时夜色已经非常暗淡,她有些疑惑,因为家里男人怎么这时候还没回来?

可外面又是只有一点儿亮光,都是油灯,月光照射下来之后,有些光亮,可终究还是叫人看的不甚清晰,这山里的路可不那么好走,当家的又没有带着火把,这可怎生是好?

不过,这也应当是不必担忧的事情,因为现在山里的男人有很多,大概几百人的样子,吴氏懒得去数,因为粮食够吃,又都是肯花力气干活的汉子,数那些作什么?

况且山头上,还住着几十个人,有大有小,都是会念书,会认字的青年,是斌哥儿的朋友,他们什么忙都帮,什么事情都做,算账,计人数之类的事情都是他们在做,不必说的都是顶好的婚配对象。

足够多的男人,再加上足够多能识字的小年轻们,安陆州日子又这么好过活,还能有什么好担忧的呢?还能怕了歹人不成?

说实话,有这么多精壮的汉子在山头上,她吴氏最不怕的就是当年那群为非作歹的贼寇,这山头上可都是同山贼匪寇有深仇大恨的人,当年那几十个歹人若是再出现,她都不会怀疑,男人们能一口一口将他们生啃了去,说不得自己也要上去踹一脚。

吴氏鼻子嗅了嗅,一抹血腥的味道从空气中传了过来,她有些欣喜。

通常情况下这种味道代表着男人们有了收获。

而这个通常情况,整个赵家村,只有自己家男人能够偶尔能做到了。

他是山头上打猎技术最好的男人,在这个现今漫山遍野都是男人的梁松山,唯一有可能往家里带新鲜肉食,捕获野鹿,野猪的男人。

极有可能是自己家傻汉子回来了。

她犹豫再三,把娃儿放下,有些不舍的跑去柜子,把红烛拿了出来,红烛火光总比油灯亮堂,稳定,那猎物带回来之后,非得立刻就宰杀好才行,晚上也得注意着,小心着,不能因为舍不得花销,就把男人或者自己的手给割了。

肉也得今晚就得拿干柴火去熏,唉,这傻汉子,明日又得辛苦自己,去捡拾柴火堆垛子,今晚上家里柴火至少得消去小半不可。

烛火放在了窗台上,又套了个挡风用的灯罩子,这罩子也是朱厚熜送的,一直也不舍得用。

亮堂的光照了出去,这个时候吴氏才有心情抬着头,顺着光源往远处望过去。

突然,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口鼻,一把把她往房间里面一拽,吴氏身躯立刻摔了个吃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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