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说,我倒觉得有了上好的羊肉——上次掌柜说的,口外羊?”宁宁说得头头是道,“要是有了那样好的羊,底下的汤锅,就不要再加多余的菜了。”
莲桂嘴巴一扁:“可是菌菇很香啊!”
宁宁恨铁不成钢:“菌菇是香,但下到菌菇锅子里去的羊肉,不都是菌菇味了?哪还有多少羊肉味?”
两兄弟里的哥哥周全,最是和缓的性子,上前劝架:“各人有各人的口味嘛,莲桂喜欢菌菇香的,宁宁喜欢白水的,都很正常。”
一德也说:“是啊是啊,我就更喜欢吃辣的!特别香。。。。。。”
这下捅了马蜂窝,宁宁和莲桂都看过来:“辣味才不合适呢,笨!”
乔裴听得不免点头,暗暗赞同两个小姑娘对辣味的抨击。
但转而又有些诧异,问沈荔:“沈掌柜这里,似乎有很多种味道的锅子?”
沈荔点头:“也不多,香辣、菌菇、骨汤。若有好羊,也能做白煮的。”
如今,锅子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东西。
陶锅石锅铜锅铁锅,在火候能被控制、油能大量使用之前,就已经让‘炖煮’这种烹饪方式,成为了大庆朝百姓的心头好。
煮好的汤,再用来烫些菜、下几根面,就是饱饱足足的一顿饭了。
“。。。。。。我尝了京城里最有名的几家,锅子味道大同小异。”
沈荔指了指桌上那锅白水羊肉,“基本都是用白水煮的,再不然,就是肉菜骨汤,能有些姜葱去去腥味已经很讲究。”
“虽说京城里羊肉还好,膻味不大,但味道太单调也不好。”
乔裴却盯着她的手指看。
原来不只是走路姿态不同,她的手也与常人不同。
大家闺秀的手应该是什么样的,乔裴并不知道。
但绝不会是像沈荔这样,手心、指节都是厚厚的茧,也并不那么笔直修长,骨节略微有些粗大,一看便很有力气。
大约因为要提锅颠勺,她的手背到手腕,乃至前臂那一段,都是骨骼嶙峋,但又并不清瘦。
皮肉细而结实地包裹着腕骨,手指一动,上面微凸的青筋就跟着动起来。
想必手臂上的肌肉并不少。
实则她有什么样的一双手,并不该是乔裴的关注对象。
沈荔之所以特殊,是在于她的身份,而非相貌品行。
换言之,无论是谁在她这个位置,都该被乔裴一视同仁才对。
很难说这种不知所起的探究情绪从何而来,乔裴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走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