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应了。
他需要一个得力助手,我需要东家的支持,大家一拍即合。
我和元初在神灵面前,许下“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诺言。
结拜后,我和元初同心协力,带领商队壮大,从在两三个县内徘徊,发展到一州九郡八十二县之地,规模大了数十倍不止。
商队聚集的财富,不说富可敌国,却也十分可观。
我和元初之间的兄弟情,并未因发达而变质。
双方依然戮力同心,将商会开到其他州郡。
直到有一天,我偶然得知,元初的父亲是山匪,曾劫杀过一个姓李的行商。
正是靠着姓李的行商的资产,组建的商队。
我在当年抛尸现场,找到一只木蜻蜓。
这是八岁那年,父亲答应给我带的礼物。
我杀了元初。
我跟他之间兄弟情义,情比金坚,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元初死时,说父债子偿,他死不足惜,况且我曾救他一命,权当还给我了,求我放过他不明真相的一双儿女,我答应了。
我食言了。
我可以活在内疚中,但我不能一直活在提心吊胆中。
六十岁那年,长子张罗替我办寿宴,邀请八方来客。
宾客满座时,一名面容熟悉的少年闯进大堂,质问我,可还记得“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言?
看见少年,我仿佛看到当年跟我一起闯天下,意气风发的元初。
我虽然食言了,但元初仍有子嗣留下。
从年纪上来看,少年是他的孙子。
从服饰来看,少年过的不好。
愧疚之心,几乎将我淹没,我下令家丁围杀少年,似乎他死了,我就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