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求他让我留下。
他睡眼惺忪地说我烦。
叫我别吵他跟肌肉猛男约会。
原来他喜欢这款。
那可真是巧了。
我们一定是天生一对。
第二天,我明确地看见了他眼里的喜欢。
虽然他藏得很快。
那天之后我成功留下了。
并总找机会去他的研究室。
他一开始会口头嫌弃我,到后来就会每天给我准备些小零食。
我小时候从来没有吃过这些,所以会比较喜欢。
但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
他说,这也是生物学的魅力。
我没听明白。
他却没有再解释,只俯身在我脸上印了一下。
我那次好像愣了能有五分钟。
他都笑到蜷缩在沙发上了。
我才慢慢回神。
所以,我忘记了这次其实是想来找他说辞职的事。
不过也没关系。
反正辞职的第二天,我又跟在银尘身后,再次回到了他身边。
当贴身保镖的那种。
他喜欢我贴着他,还会命令我再贴紧一点,再贴近去一点……
我还是不懂生物学的魅力,但是他的魅力,我很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