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瞬间,就有百人出列,表示愿意比一比。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军中自认本领不俗的,知道慕容复这是要立威,却也不肯错过这个机会。
赢了,发家致富。
输了,也有可能获得十两黄金。
就算没有获得物质奖励,但在慕容复面前露脸,以后说不定也有会被提拔上来的机会。
“你们人太多,我们一项一项比!”慕容复笑道,“如何?”
拓跋飞道:“合该如此,不知将军要先比什么?”
慕容复道:“枪为百兵之王,先比枪术吧!”
慕容复控鹤功发动,吸来自己带来的大枪,跳到校场的空地上,大声道:“你们可以用枪术,向我挑战!”
慕容复扫视众人,手握大枪。
大枪是战场上最常用的武器,但练起来也就三板斧“拦,拿,扎”。
慕容复把197种旁门左道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拿大枪的姿势,堪称是军中的教科书,整个人不动如山。
“将军,末将先来!”一名黑脸大汉也拿起大枪,抢先发出挑战。
“请!”慕容复道。
黑脸大汉毫不客气,枪出如龙,一枪朝慕容复扎来。
又快又狠,宛如毒蛇。
军中的战技,与武功最大的不同,就是返璞归真,没有任何花里胡哨,就是简单,直接,高效!
毕竟枪兵在战场上,都是一起往前扎大枪,根本没有耍花枪的空间。
不过,慕容复不用内力,仅以外功,却也速度飞快。
只听得啪的一声,慕容复便拍掉了黑脸大汉手中的大枪,枪头对准了黑脸大汉的脖子。
黑脸大汉讪讪道:“我认输!认输!”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间。
但大家都看清楚了,慕容复没有用什么神功,就是“一拦,一拍,一扎”三个动作,军中可以说人人都会。
只是慕容复做到了“快,狠,准”,一切完成的连贯生动,有“精,妙,绝”的韵味。
“将军,好枪术!”拓跋飞见猎心喜,道,“我来与将军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