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买的可能不是酒吧……”沈星空长叹一声。
“啊?难道这间酒吧的老板不是她?”白灵呆住了。
“是,肯定是,但她买下这里的目的,不是为了酒吧赚钱!”
“那是什么?”
“她买的……很可能是势力,白灵,我们找个地方去吃晚饭,等天再晚一点,我们找个地方hapyy一下。”沈星空又把车窗升起来,面沉如水,完全不像一会儿要准备去玩的感觉。
白灵听懂了沈星空的话,今天晚上有大事要做了,她从车里的扶手中掏出一把手枪,塞进后腰的腰带里,然后发动车子,先找个地方和沈星空一起把肚子填饱,吃饱才好干活。
这顿晚饭沈星空超常发挥,平常只能吃四五碗饭,今天晚上他吃了七八碗,把饭店的服务员都吓到了,以为他来这里用吃饭来自杀。不过他和白灵都没有喝酒,这也算专业精神,办事前不喝酒。
吃完饭后,两个人回到车子里面,沈星空向前面的路一指,“白灵,随便找间夜总会,越大的越好。”
“收到,sir!”白灵笑着敬个礼,发动车子疾驰而去。
a市是省城,在中国也算发达城市,夜总会这种地方多多少少也有七八家。白灵开车绕过几条街后,停在一家叫皇朝的夜总会门口,这里霓虹辉煌,停了一排排的好车,一些放浪形骸的男女进进出出。
沈星空和白灵并肩走进夜总会里面,听到音乐震耳,舞池里挤满了人头,全部在疯狂地扭动着,而且乌烟瘴气,倒是为中国的烟草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
沈星空拉紧白灵的手,挤进舞池里面,努力向前走了很远,来到一个圆形的舞台旁边,舞台很小,上面立着一根钢管,还有个傻丫头只穿三点式,围着钢管转来转去。
“白灵,保护好我。”沈星空凑到白灵耳边大声喊。
“我知道,你也小心点!”白灵点点头,右手伸向身后,拔出了手枪。
沈星空双手撑住钢管秀舞台,突然跳了上去,接着他抱住那个傻丫头,双手在人家身上乱摸。
在夜总会里面,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一般都是喝多了的酒客耍酒疯,酒后乱性。处理这种酒客,夜总会里的人也很有经验,他们会派出自己的保安,将喝多的酒客很“礼貌”地请到某个安静地方,用一些“科学”手段帮他醒酒。
夜总会里的保安可不是酒店或者宾馆里的保安,也不是政府或者某某小区里的保安,穿得像警察似的,遇到麻烦自己先跑;夜总会里的保安还有一个名字,叫流氓,也叫黑社会成员,负责给夜总会看场子。
既然看场子,遇到麻烦当然不能跑,不然保护费就收不了了。
沈星空的行为让舞台上的傻丫头尖叫,虽然这个傻丫头也不是什么正经人,给个五七八百随便你带她去哪里,但是女人有天生保护自己的本能,再放荡也不可能在舞台上和客人什么什么的。
傻丫头这一叫,舞台旁边立刻又跳上来七八个男人,这些男人凶相狰狞,纷纷扑向沈星空,要给他醒酒。
舞池里也响起起哄、口哨、尖叫的声音,这些来夜总会里玩的人最喜欢看这种热闹,尤够刺激,比跳舞好玩多了。
沈星空手急眼快,看到这些男人围攻自己,立刻纵身又从舞台上跳下去,还撞翻了几个,他跳下去的地方正好是白灵所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