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买一点吃。”
柏江忻反问她,“你喜欢吃?”
这么巧??
向笛睁大眼,简直无法形容自己这一刻有多惊喜。
这怎么不算是一种天大的缘分呢!
和喜欢的人喜欢同一样东西,有了这样的共同话题,向笛的话一下子多了起来,只恨自己语言匮乏,没法跟他形容这个泡芙究竟有多好吃。
“喜欢喜欢,我超级喜欢吃。”
向笛语气兴奋,“你太有福气了,我跟你说,这家店的芝士泡芙超级好吃,说是我这十八年来吃到过的最好吃的芝士泡芙都不夸张。”
柏江忻微不可察地勾了勾唇,问她:“你这么喜欢吃,怎么不买它?”
向笛额了声。
【我总不能告诉你是因为你喜欢吃肉松,我是投其所好,所以才骗你我也喜欢吃肉松,为了在你面前打造喜欢吃肉松的人设,才不买泡芙的吧……】
也不能告诉他自己没带够钱,他家境好,平时穿的鞋都是四位数起的,听芊芊说,还有几双是限量款,她在他面前,也是想装一装千金小小姐的。
向笛说:“以前很喜欢,但最近我的No。1是肉松面包啦,不过我没想到你居然会喜欢吃泡芙耶。”
柏江忻微微扬眉,没有揭穿这位“千金小小姐”的心声。
“之前没怎么吃过。”
他顿了下,轻声说,“但是这家店的泡芙做得挺有食欲。”
向笛赞同地嗯了声,举起大拇指:“你太有眼光了,我告诉你哦,可不光是看起来有食欲,吃起来也是人间美味,相信我,买它,你不会后悔的。”
柏江忻嗯了声,又把手里的纯牛奶放了回去,重新拿了瓶香蕉牛奶。
“请我喝这个吧。”
他说。
纯牛奶喝多了,偶尔也想换点甜的来喝,尝一尝她喜欢的口味如何。
向笛什么都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一切都太巧了,巧到如果不是他在,她必须矜持一点,估计这会儿早就原地蹦起来了。
【这是什么!这就是我和老公之间的缘分!!】
【这是不期而遇的缘分!是前世修来的缘分!是命中注定的缘分!牛郎和织女算什么,许仙和白素贞也不过如此,梁山伯和祝英台更是靠边,我和老公才是坠坠般配的!】
柏江忻皱了皱眉,一方面是被她吵到了,另一方面是觉得她的例子举得实在不好。
牛郎和织女每年七夕才能见一次面,许仙和白素贞一个出家,一个被镇压在雷峰塔下,梁山伯和祝英台那更是惨,死后化成了蝴蝶才在一起。
不会举例就不要举。
向笛还在兴奋中,柜台上的店员催促他们:“同学,你们俩挑好了吗?我们要关门啦。”